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湾塘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负责保洁等工作。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经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即可:
1. 被征地农民;
2.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6. 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7.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 经面试审核通过后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2. 工资待遇:待遇3200元/月(含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五险),与单位工会会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1. 报名表;
2.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到屏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5.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 张。
报名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边县湾塘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来源:屏边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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